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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新房领钥匙 这费那费弄蒙业主

发表于2014-05-13

这两天,凯旋城的赵先生和赵县碧水庄园的赵先生都赶上了交房,本是件开心事,可两位赵先生怎么都开心不起来。前者让交天然气集资费、取暖费等,杂七杂八加起来将近3万元,可晚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却不予赔付;后者新房实际面积超出合同面积,开发商要求业主全额补差价。两位赵先生不禁感慨:辛辛苦苦买个房,想住进去咋还得“迈门槛”?

 

先买的和后买的

不一样

□社区记者 卞静

左盼右盼新房终于要交房了,当赵先生开开心心去找开发商领钥匙,对方要求他交天然气集资费,可晚交房的违约金却不予赔付。他质疑:开发商收费合理吗?违约金凭啥不给?

3年前,赵先生在凯旋城买了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购房合同中约定2013年年底交房。可最近他才被通知去领钥匙,晚交房四个多月。

“虽然这份开心来的有点迟,但总算要拿到钥匙了,而且按照合同还能收到违约金。”赵先生心中这样想。当他来到售楼处,却傻了眼。

工作人员告知,要交天然气集资费3600元,取暖费1600元……赵先生算了算,乱七八糟的钱加起来近3万元,交了才能领钥匙。更令他生气的是,违约金开发商也不予赔付,“听意思是想给我们免半年物业费,来顶替违约金!”

不少存在质疑的业主一起去找开发商,有人提出,新房不是不允许收天然气集资费了吗?开发商解释,2008年拿下的地皮,那时还未出台相应政策。还有人提出,为何不按合同中“赔偿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约定执行?开发商却坚持只免半年物业费。

赵先生说,两栋楼大约600多户,近一百多户交了费,剩下的还在观望。10日,业主们又去找开发商,依然沟通无效。

1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去年因优化环境,工期延迟,才影响了交房时间,也与业主们沟通过,为“安抚”大家,考虑免除半年物业费,可业主们并不赞同。另外关于天然气集资费的问题,买房较早的业主需要交,后期买房的则不需要,但具体原因她说不清楚。记者希望相关负责人能作出解释,但截至发稿,都未得到答复。

王亚琼律师认为,2010年《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其中规定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因此,是否需要交天然气集资费,还要看业主购房的具体时间。另外,对于开发商晚交房,既然签订了购房合同,就应按合同履行。

房子盖大了

全额补差价?

□社区记者 杜慧

这两天,赵县碧水庄园小区三期交房了,可一些业主家的实际面积超出了合同面积,开发商要求他们全额补差价,这引起一些业主的质疑:“政策规定建筑面积超出合同面积3%以上的白送,咋我们却要全额补交?”日前,小区业主吴先生来电反映此事。

吴先生以每平方米3200元的价格购买了碧水庄园的房子,购房时,他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制式的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去年10月交房,然而,直到今年五一前夕,他们才被通知领钥匙,“领钥匙时,不仅要求我们缴纳天然气接口费、水电接口费,而且还要补交差价。”吴先生说,他购买的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合同上注明96平方米,可他们这个单元同户型的房子实际面积成了101平方米,足足多了约5平方米,超出合同面积3%。开发商要求按合同购房价,再补缴1万余元的房款。

这引起一些业主的不满,“晚交房不说给我们支付违约金,反而还要我们另交钱,再说,按照政策规定,建筑面积超出合同面积3%以上的白送才对。”吴先生与其他一些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违约金和差价问题,可得到的答复都是“等等再说”。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小区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初购房时,就跟业主说了,实际交房时,合同面积可能会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要按实际产权面积补差价。目前,对于业主家房屋面积超出合同面积的,也都要求按实际面积补差价,不存在3%之说。至于晚交房违约金一事,业主正在跟公司领导协商,她不清楚协商结果。记者希望公司领导能回电解释此事,但截至11日发稿时,仍未接到对方回复。

律师王惠民认为,不论是违约金还是补差价,都要按照合同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根据最高法院有关买卖合同解释的相关规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购房者要按合同价补足差价,超出3%以上的,房价款则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则归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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