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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企业来建房 政府给贴息

发表于2014-04-16

江西省8个厅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棚户区改造,市、县政府可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

江西省明确民间资本5种参与方式,包括直接投资或参股建设并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接受政府委托代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回购;符合条件的支持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或配套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

江西省在项目审批、用地政策、资金筹措、税收规费等方面制定多项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对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可以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项目所需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通过“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市、县政府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可以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中,享受保障性建设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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